女子贷款借钱给男友 分手后男方拒还 法院这样判了!
已被浏览671次 更新日期:2025-03-20 来源:宏法律师团
案情概要
小敏与小斌原本是一对情侣。在恋爱期间小斌经常以资金紧张为由,多次要求小敏通过银行信用卡贷款借给小斌,并且承诺自己将按时还本付息。小敏前后向四家银行贷款共计23万余元转给小斌。分手后,小斌还剩15万余元没有还给小敏。因此,小敏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斌还本付息。小斌向小敏有多笔转账记录,有大额几千几万的,也有小额几十几百的,还有520、188这种特殊金额的。
法院判决借贷合同无效,但小斌要向小敏偿还借款本金。法院认为小额转账属于双方恋爱期间的合理生活开支与赠与,而不是对于借款的清偿。
关键问题
向银行贷款或者刷信用卡借钱给别人是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但是借款人应当偿还出借人本金。
恋爱中的特殊节日的特殊金额转账一般会被法院认定为赠与,比如情人节情侣间转账1314或者520等等。
恋爱中的小额转账一般会被法院认定为双方共同生活的合理开支,无需退还。
法律建议
第一,根据实际情况慎重借钱,借钱时务必保留好相关的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
第二,切勿随意将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借给对方,切勿随意签署合同文件,切勿随意同意当法定代表人。
第三,量力借钱,不要贷款借钱,更不要接触黑网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