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的17个项目和计算标准
已被浏览351次 更新日期:2023-12-05 来源:宏法律师团
发布时间:2023-10-30 16:38:13
内容摘要:要说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工伤风险必然是重中之重。在劳动者发生受伤事故后,企业需做好紧急救治与家属安抚工作,向劳动者赔偿。鉴于劳动用工规定极为冗杂,很多企业、劳动者未能充分了解,以至于劳动者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下面详细介绍工伤处理中必须要知道的三个实操要点,即哪些属于工伤、劳动者、企业应当如何处理、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以及计算标准?
关键词:工伤,工伤认定,工伤待遇,工伤情形
作者-王泽江
一、哪些受伤情形属于工伤?
在我国的现行规定中,关于工伤的具体情形,主要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这其中又具体包括:(一)法定工伤情形;(二)视同工伤情形;(三)豁免工伤情形。
(一)法定工伤情形
工伤,顾名思义,应系因为工作原因而发生的受伤,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详细罗列了以下七种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情形
虽然劳动者的某些受伤情形与工作本身并无直接因果关系,但可能无法将工作原因完全剥离开,且此时对于劳动者进行倾斜保护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同时也更契合《劳动法》的立法目的,故将以下情形当作工伤予以处理: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豁免工伤情形
对于劳动者的倾斜保护,也是有限度的,具体到工伤认定层面,若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即使客观上符合上述法定工伤情形和视同工伤情形,也不按照工伤处理: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企业在发生受伤情形后应当如何处理?
企业在遇到员工受伤情形后,切勿手忙脚乱、不知所措,应当保持理性,作出合法合理的应对措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所的处理经验,建议企业按照如下步骤予以处理:
(一)立即将受伤员工送医抢救
作为用人单位,在员工发生受伤情形后,应当秉持“救人优先”的基本原则,及时将受伤员工送医抢救。需要特别提醒注意的是,若用人单位垫付了医疗费用,务必记得保存好医疗费的票据原件。
(二)在受伤之日起30日内向人社局申报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注:因本文的立脚点为用人单位角度,故劳动者个人申请工伤的相关内容不再列明。)需要特别提醒注意的是,之所以要求用人单位务必要在30日内进行工伤申报,是因为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上述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安排员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若人社局最终认定员工的受伤情形属于工伤,并出具了相应的《工伤认定结论书》,则在受伤员工治疗终结(即医疗机构不再为其开具病休证明),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员工前往市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从而根据最终的鉴定结论确定最终赔付费用。
三、工伤待遇项目和计算标准
1、若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保,则依法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也由用人单位负担。
2、费用标准仅以现行有效的规定和政府公开的文件为依据,后续如有变化以届时的具体规定为准。
“工伤赔偿项目” 宏法建议
劳动用工管理并非简单的用工法律风险防控,还包括企业整体用工秩序和日常用工管理,这就要求企业需要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去选择不同的工伤处理方式,即我们常说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对于劳动者处理方式而言,自然也是一样,需要结合劳动者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家庭人员情况等诸多因素。我们团队目前在做而且会长期坚守的一项事业---致力于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