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了货款,还借钱没还,这样子做能够快速收回
已被浏览579次 更新日期:2024-12-30 来源:杨志湑律师助理
案例引入
张某经营着一家制包工厂,在2024年1月向刘某交付一批价值5万元的货物,刘某未支付货款。2024年4月,张某又借款3万元给刘某。2024年9月,双方协商后,刘某向张某出具8万元的借款欠条。
办案分析
如果按照一般的处理程序,我们会将5万元的货款与3万元的借款分开处理,进行两次诉讼。若双方对于之前的借款与货款进行清算,达成全部转化为借款的合意后,仅按照借贷关系提起诉讼,会得到法院的支持。通过将货款与借款进行转化,将原本分散的债权进行合并,有利于我们节约诉讼成本与时间,更高效快速地收回款项。
法律依据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如有法律问题欢迎联系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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