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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

婚姻家事:遗嘱订立,继承,婚前协议,婚内协议,离婚案件,财产分割,抚养权,家族财富传承。

1. 婚前协议不经公证是否具法律效力有效,双方平等的基础下达成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且不违反法律的协议不经公证也是有效的。

2. 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法定继承权。

3. 债务人(被执行人)已通过离婚协议或法院的离婚判决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人民法院可否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原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其财产? 主要看该债权的形成时间是在结婚前、婚姻存续期内还是离婚后。

4. 离婚诉讼涉及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能否将其他家庭成员追加为共同诉讼人?对家庭共有房屋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或者中止离婚诉讼,不应将其他家庭成员追加为离婚诉讼的共同诉讼人。

5. 丈夫起诉与妻子离婚,妻子起诉丈夫犯重婚罪,二件案件是否可同步审理?不可以,二者属于不同的诉讼程序。

6.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可以与离婚诉讼一并处理? 以上二者可以一并处理。有权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主体必须是无过错方,双方必须是合法夫妻关系而非同居关系。

7.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起诉离婚,而单独起诉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法院应否支持? 不予支持。

8. 离婚一方当事人对配偶的重婚行为不追究,只是要求处理离婚问题,法院是否准许?法院对发现的重婚问题是否应主动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人民法院应准许,但不影响当事人事后依据《刑事诉讼法》提起其配偶重婚的自诉案件。

9. 离婚协议中已注明抚养权归属,是否还能变更抚养权?可以。